要解决我国集成房屋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适应国际集成房屋发展方向,有以下几点必须要重视:
1.制定规范,统一标准
我国集成房屋方面的规范还未颁布,给设计人员工作开展造成很大困难。盲目采用AISC、EC等外国标准,又无法与国内规范衔接。所以,我们必须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基于极限状态理论的设计方法。集成房屋采用的各种材料标准,如墙体板材、门窗、屋面材料等在我国分属不同职能部门管理,造成各个标准各成其事,无法衔接。国家应根据集成房屋的特点,制定统一的协调标准,规范相关企业,生产出相互配套的构配件产品,便于设计人员选用。
2.标准化生产原则
集成房屋部件的多品种、多数量决定集成化的安装和工厂化的制作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原则进行。因此,采用国际通行的”模数协调”原则和方法,是最必要的手段。模数协调的任务是制定生产各种房屋部品的生产规格寸,使各种房屋部品能准备无误的安装到指定的部位,并且不同企业生产的部件可以互换。其次,模数协调的原则是指导建筑师和工程师如何在自己设计的房屋工程中,可以保证选择的部件、设备能合理地安装在房屋工种中,并且不因此而妨碍工程师的创造能力,利用模数化的部件不断满足各类住户的居住需求,提高居住品质的要求。
3.发展通用住宅建筑体系
目前我国建造的集成房屋大多为引进的外国企业技术。但欧、美、日本等国家企业标准本身存在差异,各专用体系呈现封闭和隔立状。我国应逐步进入通用住宅建筑体系的发展阶段,也就是进入到发展社会化协作大生产、市场化流通、集团化采购的方式,开发商可以通过市场的需求,由建筑师提供适应住户需要的住宅设计,通过市场供应的方式,建筑多样化、多类型的住宅,实现菜单式选择,满足客户的需要。